十月十九日温甫弟出京。二十日发第十五号家信,不知此时收到否?吾目疾尚未全好,此次尚不能写信呈堂上,故仍以书告诸弟。
前九月十八蒙皇上天恩,派稽察中书科事务。十月初二一信,因恐张楠皆到迟,故未写。二十日一信,因六弟出京,诸事仓皇,又忘写也。稽察中书科向系于阁学四人中钦派一人,只算差使,不算升官。其属员有中书六人、笔帖式八人。其所管之事为册封诰命。凡封亲王用金册,封郡王用银册,封贝勒、贝子以下用龙边笺册,封镇国公以下及文武五品以上官俱用诰命,六品以下俱用敕命。以上皆在中书科缮写。予于十八日奉旨派出,十九日具折谢恩。兹将原折寄回,系在园笔帖式所写,故字甚丑。
前六弟归时,予曾寄母亲零用银五两,内人寄岳母零用银二两。因思予在京多年,并未寄零钱与婶母使用,且四位弟妇买棉买麻亦极窘迫。嗣后每年予所寄亲族银内当添母亲、婶母零用钱各四千、四位弟妇零用钱各三千,每年共二十千。今年张楠皆处银到,澄弟即将各亲族处照单分送。又将婶母四千及四位弟妇各三千零用钱分送。母亲今年已有银五两,不必再送。以后每年照今年为例。上半年春俸,予寄五六十两归,以为家中用度。其有不足,望家中设法张罗。下半年秋俸,予寄五六十两归,以为各亲族帮项及母亲、婶母、四位弟妇零用之项。去年所开之单,记共八十千,若添家中此项,则共百千矣。不知须银多少,乞澄弟告知。予之寄以今年为常规,家中所送亲族者,亦望于今年举行定例。惟孟学公之子孙赴考者,今年在省,不知曾送给否?若未送,望按名补送,以为买笔之需。至要至要!一切万祈照单施行。
予身体平安,家中大小皆如常。纪泽读书已读至《太甲上》。同乡孙鳌洲已到京。馀并如故。昨日放定郡王载铨、季仙九先生至天津办盐务,又放耆英、朱凤标至山东办盐务。十一日刑部主事朱寿康系朱伯韩之胞弟、户部主事袁铨、广西提塘李鹏飞俱因在娼家饮酒,提督府锁拿交刑部治罪。十月宝中堂兴殁。昨耆英授大学士,琦善仍得协办。馀容后具。
国藩草。
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 致澄侯、温甫、子植、季洪弟书
澄侯、温甫、子植、季洪四弟左右:
十一月十四发第十四号家信,不知收到否?十二月初九接到家中十月十二一信、十一月初一日一信、初十日一信,具悉一切。
家中改屋,有与我意见相同之处。我于前次信内曾将全屋画图寄归,想已收到。家中既已改妥,则不必依我之图矣。但三角丘之路必须改于檀山觜下,而于三角丘密种竹木。此我画图之要嘱,望诸弟禀告堂上,急急行之。家中改房,亦有不与我合意者,已成则不必再改。但六弟房改在炉子内,此系内外往来之屋,欲其通气,不欲其塞,余意以为必不可,不若以长横屋上半节间断作房为妥。连间两隔。下半节作横屋客坐,中间一节作过道,上半节作房。内茅房在石柱屋后,亦嫌太远,不如于季洪房外高磡打进去七八尺,即旧茅房沟对过之磡,若打进丈馀,则与上首栗树处同宽,既可起茅房、澡堂,而后边地面宽宏,家有喜事,碗盏、菜货亦有地安置,不致局促,不知可否?
家中丽参已完,明春得便即寄。彭十九之寿屏,亦准明春寄到。此间事务甚多,我又多病,是以迟迟。
澄弟办贼,甚快人心。然必使其亲房人等知我家是图地方安静,不是为一家逞势张威,庶人人畏我之威,而不恨我之太恶。贼既办后,不特面上不可露得意之声色,即心中亦必存一番哀矜的意思。诸弟人人当留心也。
徵一表叔在我家教读甚好,此次未写信请安,诸弟为我转达。
同乡周荇农家之鲍石卿前与六弟交游,近因在妓家饮酒,提督府捉交刑部革去供事,而荇农、荻舟尚游荡不畏法,真可怪也!
余近日常有目疾,馀俱康泰。内人及二儿四女皆平安,小儿甚胖大。西席庞公拟十一回家,正月半来,将请李笔峰代馆。宋芗宾在道上仆跌断腿,五十馀天始抵樊城,大可悯也。
馀不一一。
国藩手草。